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作者:dwkx发布时间:2019-09-10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接收工作,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和《江西农业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推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科点负责人及教学秘书组成。各学科点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

二、推荐考核

1、资格审查。根据推免生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得通过。将初审合格者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审。

2、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测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及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确定推荐名单。

1)综合排名成绩=(前六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60%+前五学期奖学金综合测评平均成绩×40%)×50%+综合测评×5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

2)综合测评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综合测评通过面试形式进行。

3.推免生名单及材料上报。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推免生名单及综合测评相关材料。

4.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正式确定推免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接收工作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报考我校志愿。本校推免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志愿即可,无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外校推免生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全部成绩单1份;

2)《江西农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1份;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发表学术论文及其它可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2.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审查结果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 各学科点应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评分标准:

①外语听说能力(30 分)。具体考核要求按《硕士生招生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求》(附件三)执行。

②专业素质能力及实践技能(50 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20 分)。主要考核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具体包括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精神状态、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人际关系处理等方面。

4.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上报。根据复试情况及推免生招生名额提出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5.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正式录取,并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四、其他

(一)在规定的推免期限内未提出推免申请者,不再保留申请资格;或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者,推免生资格作废。

(二)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则取消录取资格;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其他学校研究生,不得参加就业。推免生毕业后档案关系须转至我校研究生院,不得转寄其它单位。

(四)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要求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