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
1、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学院成立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和学院纪检委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科点负责人及教学秘书组成。
2、各学科专业相应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7位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为主)组成,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5位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同时安排2-3位工作人员负责复试的准备、协调、管理及面试记录工作。
3、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要求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规定方案进行;要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二、复试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复试内容: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专业课测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笔试(专业课测试)的科目为我校公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复试科目。
(2)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除公共管理硕士):专科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2024年3月3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上考生须加试两门科目。加试科目为我校公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加试科目,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主要是进一步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及培养潜质等,评分标准为:
①专业素质能力及实践技能(满分50分)。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20分)。主要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具体包括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精神状态、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方面。
③外语听说能力(满分30分)。各学科点应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参加听说能力测试工作。具体要求按《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要求》执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各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涵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
4.考生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 号)和《关于规范全省大中学校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1〕3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工作流程
1.资格审查
由考生本人现场到学院进行,学院负责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审查材料包括: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均需扫描);
(3)《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签订并按手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须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7)以成人本科应届身份报考但暂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考生:须在2024年9月1日研究生入学报到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的本科考生。提供以下材料:①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须提供证明自考生、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③提供就读学校开具可如期毕业的证明或考生填写可如期毕业的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8)高职高专毕业以同等学力(专科)身份报考考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另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10)思想政治审查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11)学业证明材料(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四六级证书、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上述有关材料,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上交存档。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学历材料及以成人本科应届身份报考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必须材料,须在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供。资格审核通过才能参加招生单位复试,考生资格审核材料由各招生单位统一保存,保留期为3年,随时备查。
2.各学科点在考生进入复试(笔试、面试)前工作人员须再次审核考生有关证件材料、核实身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或作弊行为。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3.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复试完后,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中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最迟需在复试后第二天报送学院。经学校审查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并及时通知各位考生。
四、录取工作
(一)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点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
2.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体检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6.复试笔试或面试中舞弊者;
7.复试后向他人泄露复试内容者或传播复试内容者;
8.未达到学科点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各学科点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50%的权重。
1.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课测试)+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2.复试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考生(免初试),但须参加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不予录取。
(六)录取时,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业务一、二)的高低确定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部队荣立二等功免试,招生计划单列,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或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学位授权单位布局专项(与宜春学院联合培养)计划,录取时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先录取普通计划考生,再录取与宜春学院联合培养计划考生(录取考生须签订承诺书),若考生不同意作为放弃录取资格,再依次递补录取下面考生,若下面无上线考生再进行调剂。
(七)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6小时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
(一)报到时间
时 间:2024年4月1日上午8:30
地 点:动科院南二楼党员活动室
(二)体检时间:2024年4月2日-3日,7日-9日之间
(三)专业课笔试
时 间:2024年4月1日下午3:00
地 点:五教306、308、310、312
(四)综合情况面试测试
1.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时间待定
2.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时 间:2024年4月2日下午2:00
地 点:动科院营养楼三楼303
3.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时 间:2024年4月3日上午10:00
地 点:动科院蜜蜂研究所二楼204
4.水产养殖
时 间:2024年4月2日上午8:00
地 点:动科院北115
5.基础兽医学
时 间:2024年4月2日下午3:00
地 点:动科院北315
6.预防兽医学
时 间:2024年4月2日上午8:30
地 点:动科院南二楼党员之家
7.临床兽医学
时 间:2024年4月2日上午8:30
地 点:动科院南二楼党委会议
8.兽医硕士(现场抽签随机分成3个平行复试小组)
时 间:2024年4月3日上午8:00
地 点:动科院南二楼党委会议、动科院南二楼党员之家、动科院南二楼党员活动室
9.畜牧
时 间:2024年4月3日上午8:30
地 点:动科院营养楼三楼303
六、调剂复试时间安排
(一)报到时间
时 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8:30
地 点:动科院南二楼党员活动室
(二)体检时间: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
(三)专业课笔试
时 间:2024年4月10日下午2:00
地 点:五教404、406
(四)综合情况面试测试
1.基础兽医学
时 间:2024年4月10日晚上7:00
地 点:动科院北315
2.畜牧
时 间:2024年4月11日上午8:30
地 点:动科院营养楼三楼303
七、其他要求
(一)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实行回避制度,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肃考风考纪。对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相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1、在整个录取工作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复试办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
2、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整个复试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