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dwkx发布时间:2021-03-25浏览次数:1692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江西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

1、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学院成立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学院纪检委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科点负责人及教学秘书组成。

2、各学科专业相应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7位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为主)组成,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5位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同时安排一位工作人员负责远程复试平台操作及考生联络工作。

3、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操作技术、纪律要求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规定方案进行;要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二、复试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

(一)复试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课测试)。主要包括: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主要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使用语言的规范性、话语连贯性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

5.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不包括公共管理硕士)。同等学力人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

6.体检。复试期间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可在拟录取后,到当地医院体检。考生应在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体检中心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体检报告有效;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平台一般使用教育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钉钉、腾讯会议备用)。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课测试)及思想政治理论主要采取随机抽题现场对答方式;

2.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及等采取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3.同等学力等考生加试科目(两门)采取远程笔试方式进行,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为7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30分。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

3.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学院和学科点需做好以下准备:

①信息摸排及宣传解读。专人负责复试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准备情况摸排、政策咨询及答疑解惑等,主要包括:让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学科点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②细化流程及应急预案。按照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开展相关培训、测试工作。各学科点要有效组织、细化要求、完善流程,提前对考生进行模拟演练,实现无缝对接,同时做好复试时因网络问题造成影响的应急预案。

③复试设备及题库准备。做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笔记本电脑、高清摄像头、麦克风等,具体以平台要求为准)、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疫情防控物资等准备工作;组织各学科点完成试题库建设及加试科目命题工作。

2)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①考生需要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配备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加上一个手机或两个手机,根据要求安装相应软件,并提前登录指定网站测试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②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

③良好的网络环境,请使用有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使用手机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熟悉钉钉、腾讯会议软件使用。

④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二)复试过程

1.考生提前2天在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完成资格初审工作。考生未按时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及报到确认,或在复试期间经联系后仍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过程中,通过系统抽签随机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复试时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课测试)采取随机抽题现场对答方式,面试考官告知题目后,考生开始作答并计时。学科点工作人员负责提前与考生沟通协调,负责复试具体时间对接、系统调试、技术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理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复试结束后,及时下载考生复试视频及资格审核材料等,并按要求上报有关复试记录材料等。

(三)其他要求

1.同一学科点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保持一致。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需注重礼仪规范,不得随意离线或接听电话;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网络复试行为规范及考场规则,不得发布、传播与复试内容相关的视频及资料等。

3.复试小组成员需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当场填写《复试评分记录表》。

4.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并做好复试过程中信息保密。对有弄虚作假或舞弊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并做好复试过程中信息保密。对有弄虚作假或舞弊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应急处置

1.在面试过程中,若系统运行较慢,出现画面不清、卡顿、网络暂时中断等情况,工作人员可根据考生的复试进度确定是否切换为钉钉、腾讯会议复试或暂停复试。

2.因考生网络环境问题,发生网络中断且无法及时在线联系时,由工作人员线下电话联系考生,并组织考生重新复试。

3.因学校网络故障或停电等原因造成网络中断或系统崩溃,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则由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未完成复试的考生另选时间复试。

4.学科点及考生应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做好复试所需设备、系统平台测试和调试工作,确保复试期间网络环境的稳定性。

四、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点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 120分);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体检不合格;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四)复试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加权获得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50%的权重。 复试总成绩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录取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复试成绩、录取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

(五)录取时,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点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学院一般情况下须在拟录取结果公布2天内,通知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

五、其他要求

(一)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各单位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实行回避制度,凡当年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录取有关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肃考风考纪。对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相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在整个录取工作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复试办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

2、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整个复试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研招办咨询电话:0791-8381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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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5日